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广电总局解读通知,正确理解是关键

2018-03-24 16:45:11

北京时间三月二十二日消息,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由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对外发布,此消息一出引发了人们对于这类视频新政的关注。

广电总局解读通知

《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并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其次,还要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也不得播出。

这份“特急”通知引起各方关注,有人认为,“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可能主要针对“鬼畜视频”,这将使“B站、快手、抖音、西瓜视频等视频网站受到影响”。

3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号题为《网络视听节目新规,怎样理解更靠谱?》的文章,作出官方版解读。

文章认为,“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这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这句话针对什么?《通知》说得明白,是针对非法的行为。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视听节目出现了一些违规乱象,比如,有的节目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有的节目擅自截取拼接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片段,形成了实质上的侵权,有的甚至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的方式吸引眼球,存在严重的价值导向偏差,给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罩上精神“雾霾”,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网民非常愤慨,意见很大。大力治理这些非法行为,是促进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网络视听节目新规,怎样理解更靠谱?》认为,研读《通知》,可以发现至少三个清晰的政策信号。

一是版权要合法合规。《通知》强调的就是在视听节目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必须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抓取及二次创作等行为必须获得法定授权。只要有合规合法的授权,正规的剪辑改编是允许的。

二是内容要健康向上。一方面要合法合规,不能挑战法规尊严;另一方面,内容要健康向上、注重品质、格调积极。有些二次创作的视频,内容庸俗、低俗、媚俗,甚至恶搞经典影视作品;再比如引起强烈公愤的儿童邪典视频。治理这些乱象,是公共管理部门的责任担当和使命。

新华社3月22日的报道明确,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励走正道的创新创意。

《网络视听节目新规,怎样理解更靠谱?》认为,一如既往鼓励支持激励人们健康向上的网络视听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