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停水改节水,引发热议阐述观点问题
在3月22日的今天,是“世界水日”,滨州市却发生了一些争议,原计划滨州将开展一场“停水体验”,但是在昨晚又改为“自愿节水”。引发了人们在观点上的争论。
发布新消息的是滨州市节水办,这是一个住建局下属的“指导城市节水工作”“落实节水工作”的专设机构。原本联合发起“停水体验”活动的两个部门,就包括住建局,由该局下属的节水办来发布更改通知,属于分内之事。
尽管当初“发起停水”的决定,与现在“强制停水变自愿节水”的改变,都会引发观点上的争论,但从程序上讲,并不存在明显的问题。
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联合发起“停水体验”活动的另一个部门,滨州市水利局,至今仍没有做出严格意义上的官方回应。在水利局官网上,发起“停水体验”的红头文件,仍然是“公示公告”栏目的头条。
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追问,在这场还没开始就宣告结束的“停水体验”活动中,水利局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对于体验活动的改变,该部门又是怎样的态度。发布更改通知的节水办,是不能够代表水利局发言的。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停水体验”顺利开展,联合发起活动的两个部门都做出了贡献,水利局也可以将其作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职能的成绩。而且,《滨州市水利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包含了“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该局更有必要对节水活动的改变做出回应。
更值得一提的是,3月19日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把水利局放在了标题首位,熟知政府公文的人应该知道,名称顺序往往有重要的含义。就像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在参与评比等方面,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不同的次序代表着主次,代表着不同的权责。
综上所述,在滨州节水办发布通知,将“停水改为节水”之外,水利局也有必要给出回应。既包括对本次活动发起和改变的官方态度,也包括对今后工作安排的思考。既然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和“落实节水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供水又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这里面的行政权力关系必须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