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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落户门槛大降,六区可实行积分落户

2018-03-01 16:41:05

这一次政策改动可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根据了解,三月一日开始将正式开始实行《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这件民生大事,对于很多人来说含金量十分之高,其最大的调整和亮点是,落户宁波的门槛大幅调低,范围大幅扩大。具体怎么样?赶紧来了解!

宁波落户门槛大降

此次户籍调整适用范围: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含大榭)、鄞州(高新区、东钱湖)、奉化。

户口迁移分为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政策性落户和市内户口迁移五个类别。

另外,市区原购房落户和投资的纳税落户政策停止执行。该细则实施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可按原购房落户政策执行。

下面,按照5大分类一起来了解!

1、居住就业落户

取消原100㎡住房面积要求和年龄要求

高中中职工作、社保满2年可无房落户

政策如何?

居住就业落户包括省外迁入和省内迁入,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

1.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

其中,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的,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2.现户口在省内且登记满5年的(本市户口登记满3年的),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可落户。

3.现户口登记在省外出生登记在本市的,且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何调整?

1.取消原10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要求和4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

2.明确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只要本省籍满5年、在市六区有房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缴纳社会保险、住房面积、年龄均不作要求,实现本省户籍的自由迁移;

4.放宽本市户籍人员落户城区的条件,从户籍满5年降低到3年;

5.将原籍为宁波、现户口登记在省外的人员,纳入到省内自由迁移的范畴。

6.明确了“合法稳定住所”除了在城镇地区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还包括在城镇地区按规定取得承租权的国家直管公有住房、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这无疑又将门槛进一步放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