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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重击机动车污染,这两家公司遭到高额罚单催促整改

2018-01-20 10:53:48

最近,环境保护部官网上正式发布了一则这样的文件:《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机动车生产企业》,该官方文件内容中主要通报了环保部对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骏欧铃”)和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的处罚决定,因这两家公司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罚款金额高达3700余万元。事后凯马汽车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称:“目前所有违规产品已经在整改中。”

环保部重击机动车污染

“对机动车污染严格管控,最核心的就是源头管理,对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不合格的、达不到标准的产品要进行严格管理。环保部对这两家企业的处罚,也带有示范作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我们是零容忍的。” 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公开场合发言中表示,言语中透露着未来环保部对机动车污染监管的决心。

巨额罚单

1月9日,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机动车生产企业》文件。根据文件披露,凯马汽车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2102.89元。唐骏欧铃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各项罚没款共计7036317.64元。

对此,凯马汽车相关负责人称:“其实违规的产品是2016年1~5月的,这些产品公司早就不再生产了。”环保部处罚文件下发之后,凯马汽车先后两次发布公告对此进行回应:“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责令凯马汽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同时凯马汽车加大投入,加快国Ⅴ产品研发。”

另外据环保部透露,唐骏欧铃方面表示得知该型号的车辆排放不达标后,立即采取了停售、召回的措施,防止损害的进一步发生和扩大。

实际上,这并非是凯马汽车首次因为环保问题被“点名”。早在2006年,环保部发布通知称由于凯马汽车未按有关规定建立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被暂停受理企业型式核准公告的申报。2015年凯马汽车因生产汽车使用的发动机配置与其向环保部的申请不符,实际排放标准未达到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国Ⅳ排放标准,赔偿原告共计28.68万元。

尽管过去多次被环保部锁定,但有关的处罚也显得“不痛不痒”。田为勇认为本次两家车企遭行政处罚,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国内车企第一次因为排放造假问题被环保部处罚,同时这也是车企处罚中金额最大的一次行政罚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环境保护部对上述两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对两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出上千万的巨额罚单,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