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强奸女生欲上诉,涉事教师被判12年6个月
北京时间十二月二十七日消息报道。在二十六日上午,邹明武被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处十二年六个月监禁,并被判其五年的“从业禁止”,两罪并罚。
家长花费16万请来的"名师家教"邹明武,在辅导过程中多次强奸、猥亵未成年女学生。昨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北京法院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也是首例对被害人及家属在庭审及宣判环节全程采用视频保护的案件。
受害者"不露脸"指证性侵家教
"受害人,你能听清吗?"昨日上午开庭前,主审法官通过法庭麦克风,对在法庭旁另一房间内的小娜(化名)说道。
小娜是17岁的高二学生。因遭受家教老师邹明武的多次强奸、猥亵,她在父母陪伴下,前往法院参与庭审与昨天的宣判。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采取现在的方式。"法官表示,一方面,受害人可以通过语音向法庭传达意见;另一方面,"不露脸"也确保她今后的学习生活不会受到更多影响。
检方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邹明武为小娜就读的某中学数学任课老师。2016年9月辞职后,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学的临时代课老师。
2015年10月,邹明武受雇为小娜的家教老师。2016年3月至案发时,他在自家以及小娜家中,利用辅导功课之机,先后四次强行与小娜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强行亲吻、抚摸,进行猥亵。
"他的教学业务一直很不错,这也让家里决定请他做家教。"小娜说,补课一周一次,但寒暑假几乎每天都有课,自己学习成绩因为补课有了一定提高。但老师对她动手动脚,刚开始是小动作,到2016年4月,老师对她实施第一次性侵,并威胁她不能讲。
之后,她多次暗示父母,不想继续上家教的课,"但他们以为是我抵触学习,一直没换老师。"
无奈之下,小娜一再坚持,让家人在她补习的房间安装摄像头。
监控视频记录下邹明武猥亵小娜的全过程,此后她告知父母被强奸和猥亵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