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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有了新说法,万人签名寄往全国人大表达诉求

2017-12-25 15:23:46

 梁鹰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在谈论到特别针对婚姻法死法解释的二十四条审查建议时说道:“每天像雪片一样飞来。”这是一种她的形容方式。

婚姻法24条有了新说法

12月24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公民提出的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的审查建议有近千件。

这份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饱受诟病。不少人直到离婚后才发现,配偶在外"打借条",自己"被负债",纵然毫不知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来还债。多年来,他们呼吁推动修法,并建议全国人大对此进行合法性审查。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条司法解释的存废,有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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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一方因24条"被负债"

今年9月23日,陕西铜川市的武女士下班后,又一次遭遇逼债。因无力偿还连带的夫妻共同债务,她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警告将司法拘留,还连累弟弟为她签下担保。武女士倍感绝望自尽,所幸被及时发现送医抢救,两个年幼的孩子才没有失去母亲。

武女士的绝望不是孤例。这背后,是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12月的数据,伴随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高发,2014年和2015年援引"24条"审理的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激增,分别高达8万余件和9万余件,2016年案发率增长至16万余件,2017年现已上网10万余件。

大量婚姻中的一方在不知情、无合意的情况下"被负债"、被执行而一夕致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遭遇司法拘留。

甚至有法官站出来批评"24条"为"癌症性"的"法律错误"。

"夫妻关系成了筐,什么债务都往里装",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礼仁指出,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司法解释存在的"硬伤"是"债务"前缺少了限制条件"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因此与婚姻法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