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中止审理,因被告方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时间,因为被告人律师在法庭上当场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的问题,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场公开开庭审理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宣布中止本案审理。
据悉,莫焕晶辩护人党琳山坚持要求异地管辖,经法庭多次释明仍不愿继续庭审程序,并于开庭26分钟后自行退出法庭。法庭宣布视为拒绝辩护,将为莫焕晶另行指定辩护人,随后宣布休庭,将延期审理。
根据《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庭应当依法保障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对控辩双方当庭提出的申请或者异议,法庭应当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行指定辩护和通知辩护职责,确保被告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派驻人民法院的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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